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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七章血玉簪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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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楚君耀喜歡張揚,只是千馥歌不知道罷了,可是那些都不是什麽事情,即使楚君耀喜歡張揚,這發簪一看就是女的用的。

千馥歌看著那發簪微微發怔,難道真的如同傳言所說,楚君耀真的是在外面有了妾室,害怕她知道就瞞著她。不過這件事如果是真的也說不通,如果她真的是楚君耀的王妃,那樣他做這件事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誰都想安安靜靜的過日子,都想後院清凈。

可是她只是一個謀士,一個不會吃醋的謀士,那楚君耀為什麽還要在外面金屋藏嬌,她想了想,可能是為了名聲吧。

這個玉簪很是好看,如果是別的也就罷了,偏偏還是楚君耀定制的,這樣即使千馥歌在想要,這個玉簪也不會落在她的手中。

不過她對飾品這些東西也沒有多大的追求,在現代,她喜歡的飾品,估計只有手表了。

楚君耀在這個時候開口,聲音還是那般懶洋洋的:“你喜歡嗎?”

千馥歌又看了一眼那玉簪,雖然她覺得送別人的東西問她到底是不是喜歡很是奇怪,可是她還是很誠實的點了點頭,不說別的,她的確是很喜歡這個玉簪。

千馥歌握著錢袋子,想著這個玉簪肯定很不便宜,那錢袋子的錢不懂夠不夠:“多少錢?”

“九公子,這是定做的玉簪,在做之前,早就已經付過錢了。”老板合上盒子,把玉簪遞到千馥歌的手中:“想來這玉簪一定是公子為了家中的妻子做的吧,看來坊間傳言得沒錯,公子的確是把這個女子視若珍寶。”

被視若珍寶的千馥歌嘴角抽了抽,今天她已經無形之中被調戲了兩回了,而且這調戲還不能回嘴,這真的的確讓人覺得憋屈。

楚君耀本來冷清的眼中多了幾分笑意,千馥歌看得清清楚楚,幾分笑意之中戲謔的成分占大多數。他的目光停在千馥歌的臉上:“她的確是我府上的一珍寶,而且是無價之寶。”

千馥歌嘴角抽了抽。

等出玉石店鋪之後,楚君耀繼續的在街上游走。其實經過剛剛,千馥歌已經忘如今她就跟著楚君耀在街上閑逛,看見好玩的就買,看見好吃的也就買。

千馥歌路過糕點店,拉住要往前走的楚君耀的衣袍。千馥歌本來不是吃貨的,可是跟著南念文多了,就變成是吃貨了。

南念文來京城之後無所事事,在南疆她多多少少還能和太子一樣,給皇上提個建議什麽的,或者帶兵訓練兵,出門賽個馬,打個獵什麽的,即使她想不出什麽消磨時間的事情,身邊總會有人告訴她哪裏好玩什麽的。

來京城之中,她除了來找千馥歌和給千馥歌提供一點消息,收集一些情報之後,就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做的,她怎麽可能會讓自己就這樣閑著,所以她就直接的把京城吃了遍。

在和千馥歌見面的時候,兩人都不想聊那些沈重的朝局的時候,都會聊吃的,即使千馥歌不愛吃,在南念文這樣熱烈的介紹之下,她多多少少對這些食物感興趣。

這個糕點店鋪是南念文推薦的,千馥歌不能出來,府中也有很多很好吃的糕點,所以就沒有買過,可是如今不一樣了,她自己出來,既然路過了,那就必然是要買一些回去的。

楚君耀被就千馥歌拉住袖子,就停下腳步看向她,只聽見她說:“這個榛子酥雖然我沒有吃過,可是和念文在一起之時,她時常提起來,想必味道是不錯的,我們還是買一些去吧。”

楚君耀看著千馥歌雖然一本正經的和他說,可是語氣中多多少少有些低頭,新下一軟,就說:“那好,你買吧。”

千馥歌心滿意足的買了一斤榛子酥,加上一路上過來買的小玩意,已經沒有別的手再拿其他的東西了,即使她還有手拿,那也不會再買了。

不過手上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,千馥歌拿著走著踉踉蹌蹌的。即使是這樣,她也沒敢讓楚君耀幫著拿一些,畢竟這些東西都是她要買的,可是卻是楚君耀付的錢,你讓人家付錢就算了,還讓人家幫著你提東西,那是不是有些不合情理。

所以千馥歌即使好幾次快要摔了,也不敢楚君耀拿東西。

千馥歌以為她是可以的,實際上她是不可以的,道路平穩就罷了,如果不平穩,踩到石子什麽的,千馥歌就只能悲劇了,事實上,她也的確是真的悲劇了,她踩中了一顆石子,整個人都往前倒。

就在要和地板來親密接觸的時候,有一雙手即使的扶住了她,直接就把她拉到懷中。這個人不是別人,就是剛剛還走在前面的楚君耀。

楚君耀把千馥歌拉到懷中之後伸手拿過她手中一半的東西。

其實摔倒了扶一下沒什麽不可以的,即使是男兒也有柔弱的時候,可是扶一下手直接放在另外一個人的腰間,怎麽樣都不放開,那這個就讓百姓們看不透,敢成這是遇上了一個活斷袖?

楚君耀看著千馥歌,許久才問:“你拿穩了?”

看著千馥歌點了點頭,楚君耀這才松開手。

兩個人無視周圍的目光繼續往前走,其實兩個人對這些目光都不屑一顧,楚君耀是完全不在意這些目光,而千馥歌是因為和南念文出來多了,兩個人出來的時候大多是女扮男裝。

所以被誤會是斷袖也是很正常事情,甚至因為他們的容貌,很多人以為他們是男寵。所以這些目光她都已經習慣了。

楚君耀上了一家幾茶館,茶館中的說書先生正在唾沫橫飛的說著戰場上的事情,千馥歌撿了一個好的位置,聽著說書先生繪聲繪色的說著戰場上的事情,一不留神,盒子中的榛子酥吃了一大半。

楚君耀懶懶的靠在椅子上,要說他對說書先生說的那些感興趣,還不如說他對他手中的那杯茶感興趣。不過他看著千馥歌聽得很是認真,也就沒說什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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